《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
掌上梅州讯《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)》于11月27日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审议,梅州为贯彻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,市校实现民主立法、园足AG超玩会入口开门立法,球发求意求意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梅州人大官网和《梅州日报》刊发《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(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)》,展促即日起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求意见。进条见稿界
2018年,例草教育部批准我市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。案修2019年,改征教育部批准我市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“满天星”训练营建设,向社是开征全省唯一拥有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改革试验区和“满天星”训练营的地级市。目前,梅州全国还未有一部以足球运动为主题的市校AG超玩会入口法规,梅州作为“足球之乡”,园足校园足球工作底蕴深厚,球发求意求意开展校园足球立法,是对我市校园足球过去卓有成效工作的一次提炼总结,是对我市校园足球创新发展模式的一次探索尝试,也是对我市校园足球打造新时代发展样板的一次创新实验,将为梅州擦亮“足球之乡”金字招牌和建设苏区融湾先行区提供先行先试的示范。
市人大常委会将《梅州市校园足球发展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列为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制定项目。条例草案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》《学校体育工作条例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,在深入调研基础上,充分借鉴外省、外市先进做法研究制定。11月27日,条例草案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后,形成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,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建议。
条例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共计34条,分为总则、教育与普及、发展与提高、保障促进监督、法律责任和附则等,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校园足球工作的统筹规划、发展促进和监督管理等活动,在宣传引导、幼儿启蒙、学校责任、家长支持、学生参与、球队和竞赛体系、成长通道、文化建设、场地和师资保障等方面力求创新。社会各界人士如有宝贵意见,可向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反馈(邮寄地址:梅州市梅江区梅江大道88号市人大402室,电子邮箱:mzrdfgw@163.com),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9日。
梅州日报记者:林德培
编辑:林仪
审核:张英昊
- ·增强文化产业人才队伍内生动力 为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实现新的跨越发展“蓄力、充电”
- ·潮州市202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启动
- ·市妇联携手爱心企业开展关爱慰问活动 同心关爱 共护成长
- ·做好台风“海葵”防御工作
- ·违规停车还自称“有外交豁免权”?警方通报
- ·潮州市家电“以旧换新”活动落幕
- ·让直播电商赋能“百千万工程”
- ·2023香港跆拳道国际公开赛我市运动员创佳绩
- ·王老吉:百年品牌奋起新去世气愿望,老字号的传承与立异
- ·扮靓城区喜迎“双节”
- ·全市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座谈会召开
- ·我市举办“知识产权进校园”主题活动
- ·梅州印发“广东技工”工程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:今年高技能人才将达3.31万人以上
- ·2023香港跆拳道国际公开赛我市运动员创佳绩
- ·国防教育亮灯宣传14日开始
- ·市金山中学举行纪念“九一八”主题活动 铭记历史缅怀先烈 用青春和热血实现强国梦